近日,石拐区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包头市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以中央、自治区开展环保督察“回头看”为契机,深入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集中攻坚行动,建立“五项机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解决生态环境问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一是建立高位推动机制。成立以区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督察整改工作的推进。对涉及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具体问题多次作出批示,以鲜明的态度、果断的措施、严格的标准,深入查找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坚决进行整改,并举一反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建立专题研究机制。今年5月以来,召开5次区委常委会、2次全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集中攻坚动员部署大会,专题研究污染防治工作,将会议范围覆盖辖区所有企业,出台《石拐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集中攻坚实施方案》,做到责任、时限、目标、措施、重点、难点、任务“七明确、七落实”。
三是建立分工协作机制。按照“地区包片、园区包块、部门尽责”原则,建立区领导包联污染防治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落实苏木、镇和街道第一职责、守土负责,区委、政府主要领导沿途定点现场督战,区四大班子领导密集分片督导,职能部门加班加点日以继夜无盲点、无死角全面推动,形成“齐头并进、合力攻坚”的大战氛围,确保各项工作“实打实”推进。
四是建立严督严查机制。围绕当前开展的“264(生态环境综合整治264工作法即“两减、六治、四提升”,减少煤炭消费总量、减少落后产能,开展固废综合整治、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城区卫生垃圾综合整治、园区企业“散乱污”综合整治、生活污水综合整治和沉陷区生态恢复综合整治,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水平、提升城区文明形象、提升全域旅游品质、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幸福感)”专项整治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建立健全常态化调度、督查、销号管理等制度,创新微信工作群督查机制,对各项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定期通报,跟踪反馈,表扬先进,鞭策落后,确保各督办事项依法依规迅速落实。
五是建立工作宣传机制。聚焦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开展企业法人环保法律法规教育,组织企业学习新环保法、新大气污染防治法等内容,让知法、懂法、守法成为企业自觉。2016年以来,在中央、自治区和市级媒体刊发近40篇关于污染防治工作新闻报道,在地区官方新媒体平台设置专栏,深入解读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思想、重要观点、重大论断和重大举措。组建基层宣讲团深入企业、嘎查村、社区等各领域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态环境保护宣讲,努力营造政府重视、企业尽责、社会参与、群众关注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