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政府党组未整改完成情况说明
───
发布时间:2015-04-29 09:27    作者: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文教卫生类

1.区医院医疗设施设备配置不足,政府资金投入不足,中央医改资金不能及时拨付到位,卫生服务站配备DR机没有落实。

加大对医疗设施投入力度,已筹集资金150多万元,改善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卫生院业务用房设备和条件。积极争取市卫生局支持,与包头市七个大医院协调联系,每天派两名医疗专家分别到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座诊,同时对我区医务人员进行指导培训。方便了群众在家门口就能有专家看病,同时也培训提高了我区医务人员的技术水平。配备DR机事宜,由于经费不足,无法采购,我区卫生局已多次联系医疗器械公司,用现有的X光机和其他医疗设备通过置换的形式换取DR机,但目前还无消息。

(二)道路交通类

2.大德恒收费站对大庙村的发展要提供帮助。完善农村交通设施,方便农村群众出行。

大德恒收费站属于路桥公司所有,还在运行中,未到收费结束期。区政府多次与路桥公司沟通联系,现已为村民办理每季度10元的通行证,减收村民通过费用,在法定节假日期间一律免费,极大的方便了群众出行。

(三)民生类

3.包头市火葬场已经搬迁至青山区二相公村和大德恒办事处三元沟村附近,每年火葬场给二相公村污染费30万元,同样的污染情况对三元沟村没有补偿,建议协调对三元沟村进行补偿。

经了解,包头市火葬场搬迁至青山区二相公村,未占用过我区大德恒办事处三元沟村土地,也无从了解火葬场每年给二相公村30万元污染费是否属实,我区三元沟村民建议火葬场对三元沟村进行补偿没有根据。

 

〖文章来源:政府办〗〖责任编辑:包头石拐〗〖打印〗〖关闭
Copyright(c)2013 石拐区人民政府 中共石拐区委员会 主办  石拐区人民政府承办
地址: 电话:0472-8728115  ICP备蒙ICP备14003038号-1
包头市石拐区政府门户网版权所有